执行党的纪律须“严”字当头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对于严格党纪党规、端正党风政风,促进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执行党的纪律须“严”字当头。制度的价值和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关键在于:不走过场,在全面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基础上,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打擦边球、不我行我素,时刻把纪律铭记在心,令在必信、法在必行。要切实增强纪律执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熟知纪律,内化于心;严守纪律,外化于行;加强监督,营造氛围;直面问题,敢于问责。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上,“严是爱,宽是害”。落实《准则》和《条例》,使这种严之爱有了行为尺度。正确处理“小”与“大”的关系,坚持落细落小,小过即问、小错即纠;正确处理“早”与“晚”的关系,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正确处理“轻”与“重”的关系,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时时敲打,防止由“破纪”向“破法”演变,对严重违纪行为,执纪到底,绝不姑息。
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基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挺起来。强化主体责任,党委要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持一级抓一级,真正使压力在身、责任压实。要坚持制度跟进,形成配套完善的遵规守纪制度保障。工作中,明确责任、划分任务、强化举措、巩固成果,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记在心里、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在行动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