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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凯公司顺利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点击次数:
71774
更新时间:2016-2-1 8:5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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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凯公司顺利换发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016
年
1
月
19
日
,竣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审核批准,顺利换发
“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
营业执照。简单说,
“
三证合一
”
登记制度把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为一体,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设立登记。
“
一照一码
”
登记模式是指通过
“
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将由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三证合一”的概念
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全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即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二、“三证合一”的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三证合一”的实施时间
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各级登记部门向企业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新设立企业在办理登记业务时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存量企业在办理变更或备案业务时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可直接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改革过渡期为
2015
年
10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过渡期内,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可继续使用;
2018
年
1
月
1
日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四、“三证合一”的办理流程
企业登记时只需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注销时,企业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事务,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各级、各部门、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企业事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开具相关证明。
五、存量企业换照程序
存量企业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由登记部门发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由登记部门按营业执照记载信息发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有证件不齐全的,登记部门根据数据对比结果进行处理。
2015
年
10
月
1
日后首次申请换照的企业,须同时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