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讯 二 则
一、自11月25日总公司对《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进行宣贯后,公司共有214名职工参加了此次基金捐款活动,职工个人捐款金额合计2.22万元,公司捐款30万元。凡自愿参加并按时缴纳基金,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可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救助补助资金。
二、总公司健身房定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对职工开放,健身房现有健身设备41台套,乒乓球桌2个,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5:00-晚上 8:30;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30-中午11:30,下午2:30-晚上 5:30。
职工健身时需要注意事项有:1、健身房仅限本单位职工进入健身,不对外开放。首次来健身房锻炼的员工需携带一寸照片在吧台做好登记。2、进入健身房需要在换鞋区换上干净的软底鞋或运动鞋,在更衣室更换运动衣,禁止穿高跟鞋、皮鞋、凉鞋、钉鞋、拖鞋入内,避免运动滑倒及划伤地面。3、禁止吸烟、喝酒、吐痰、乱涂乱划、乱丢杂物和垃圾,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从事赌博、邪教、迷信等违法活动。禁止酒后进入健身房进行锻炼。4、禁止违规操作,禁止用器材打闹取乐,禁止乱扭乱扳,禁止随意拆卸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