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规划11号线建设项目道路及绿化施工工程(除绿化部分)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015年12月7日,市住建局组织规划11号线建设项目道路及绿化施工工程(除绿化部分)道路、排水、路灯、交通项目竣工验收。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竣工验收全过程。
德州市规划11号线建设项目道路及绿化施工工程,位于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以西,北起东风东路,南至新河路,全长1718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道路结构为一块板型式,其中机动车道宽14米,人行道宽度为3米。雨、污水管线采用单侧布置方式,位于道路东侧人行道、绿化带下,道路西侧径流雨水、污水通过支管接入干管。本工程于2015年7月1日开工,2015年11月19日完工。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注重施工质量,严控施工安全,确保工程任务圆满完成。
竣工验收会上,按照建设部建质〔2013〕171号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要求,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对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验收组对相关工程档案资料进行了审阅,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观感质量进行现场查验。验收组认为工程资料齐全,实体质量及观感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合格验收,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会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对工程竣工后的养管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公司表示继续做好工程竣工后的养管工作,直至工程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