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015年度,市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施行了预算管理,建设方按工程进度进行拨款。根据公司财务制度,工程项目的分包成本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即每月确认每个项目每个分包队伍的施工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纳税,即建安行业总分包差额纳税。
我公司原来开具发票时,可抵扣的成本税金难以掌握,导致本年度开具的发票抵扣额很不准确,不能最大限额抵扣税金。财务部会计芦云红在工作中发现了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经领导同意后,要求分公司把每个月审计完毕的工程施工结算单第一时间传递到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分包队伍开具发票的金额和时间,计划核算税金抵扣额,从而实现税务筹划,以达到最大限额抵扣税金,降低我公司项目工程成本,提高利润率。做为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芦云红心里装着集体,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动脑筋、想办法,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这种时时为公司利益着想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坚持,每一个制度的实施都要经过实践验证,只有在平凡的岗位上深钻研,细琢磨,才能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并且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在工作中积累,在工作中总结,不断寻找和解决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以求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是我们每一位财务人员都应具备的工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