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倡议捐助爱心基金 弘扬互帮互助美德
2015年11月25日,总公司召开中层扩大临时会议,就《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总公司领导班子、各分公司(厂)经理、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副总经理赵清泉就几点事项作了说明:1、近年来,因空气环境、生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重大疾病的概率在增加,使一些家庭背上经济负担重担。为缓解职工生活特困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慈善总会协作设立“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为特困家庭排忧解难。 2、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单位捐赠、在职职工自愿捐赠和其他合法捐款等。基金募捐活动将常态化,一般一年捐赠一次或根据基金使用情况确定。凡自愿参加并按时缴纳基金,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可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的救助补助资金。3、单位与个人所捐款项统一由单位汇入德州市慈善总会专门帐户,救助基金管理实行委托制,财务事项交由德州市慈善总会管理,由德州市慈善总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指派专人负责基金的统筹管理与运作,确保专款专用。
总经理王旻强调,基金的设立是给广大职工提供的一份保障,建立了一个弘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的平台,能够帮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在职职工减轻医疗负担,提高职工抵御因病致困风险的能力。最后要求将《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传达到每个职工,希望所有在职职工积极参与到这个捐助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