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模式浅析
PPP即公私合伙制,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简而言之就是一种个人或私人部门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既是一种利益共享的伙伴关系,又是一种风险共担的管理模式。
PPP最早实施是1992年,在提出这种融资模式的英国,而将这种模式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是智利,实施于1994年。
我国PPP模式推广尚处于起步阶段,2013年底财政部组织召开了公私合作(PPP)专题会议,并且明确提出“要实实在在把这件事开展起来”。
201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25号令《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财政部76号文,采用PPP的项目,应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
2015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已经在门户网站开辟PPP项目库专栏,公开发布PPP推荐项目,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本次发布的PPP项目共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
2015年7月6日德州市公布首批41个PPP项目总投资215.14亿元,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其中市政设施项目21个,总投资 49.46 亿元、公共服务项目13个,总投资 27.78 亿元、其他类别项目4个,总投资131.8亿元。所有项目都已明确项目所在地、所属行业、建设内容及规模、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的PPP模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目前,我公司正在密切关注ppp项目的动态,更加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在这种新的模式下实现公司的盈利与发展。